南通大学退休职工退休金由以下三部分组成:
1.养老金和职业年金
以上两项待遇均由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(简称“省机保中心”)根据国家退休政策核定并发放。
养老金:自办理退休手续次月开始发放,一般在每月15日前发放至社保卡(社保卡激活、变更注意事项详见本手册第31页)。初期发放预发待遇,至退休次年,省机保中心正式核定每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,并实施差额补退。
职业年金:在退休2-3个月后开始正式发放(前期的同时补发),发放途径同养老金。
2.交通补贴和提租补贴
此部分待遇由学校发放,自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发放,一般在每月11日左右发放至原工资卡(此卡变更注意事项详见本手册第31页)。
交通补贴:按学校政策执行,12元/月。
提租补贴:按(养老金+交通补贴)×26%计算。待退休次年省机保中心对养老金进行正式核定后,学校将同步对预发阶段的提租补贴进行重新核算,并补发差额。
3.一次性退休补贴
此部分待遇仅限符合政策人员享受,由江苏省人社厅负责审核,学校根据审核结果一次性发放至原工资卡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