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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大学离退休教职工慰问管理办法
发布者:离退休人员工作处   发布日期: 2020-10-01 阅读人数: 10

为贯彻党的离退休干部政策,落实我校对离退休教职工的关心爱护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就对离退休同志的走访慰问工作制定以下管理办法。

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对离退休教职工的慰问主要包括:日常走访慰问、重要节日走访慰问、对患病住院离退休人员探视慰问。

一、日常走访慰问

离退处要关心了解全校离退休教职工的身体状况、生活情况和精神状态,重点关注离休干部、省管退休干部、高龄、孤寡、贫困和长期患病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老同志,实行专人联络、专人负责,及时掌握信息动态,做到精准服务。

对以上慰问对象要经常进行电话慰问,必要时前往慰问对象家庭走访,及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、生活情况和精神状态,做好访问记录。对于有生活经济困难人员,年末按规定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。

二、重要节日走访慰问

重要节日主要指端午节、重阳节、教师节、春节等,另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建党节、国庆节和校庆等特殊节日也可纳入重要节日走访慰问的范围。

1. 根据校长办公会相关决议通知(纪要通字[2019]12-4),每年在端午节、重阳节、新年为离退休教职工发放慰问费,分别为端午节200/人,重阳节200/人,新年500/人。

2. 每年教师节和新年,校领导、组织部、离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离休干部、省管退休干部、老教师代表进行走访慰问。

3. 每年重阳节前后,为逢十整数生日的离退休教职工举行集体祝寿活动。

4. 每年春节前,组织省管退休干部新春团拜会。

5. 每年春节前集中走访慰问高龄、孤寡、贫困和长期患病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老同志,此项由各联络员按统一慰问标准负责施行。

三、对患病住院离退休人员的探视慰问

1. 慰问对象

因病住院的离休干部。

因病住院的退休教职工。

(前期编制在后期工作的同志由附院负责慰问)。

2. 慰问方式:

离休干部、退休省管干部患病住院,由部门负责人协同联络员,视情况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陪同慰问

高级职称退休干部和处级退休干部患病住院,一般情况由离退处领导按分工安排前往医院探视慰问,特殊情况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,并陪同前往探视慰问。

其他离退休教职工患病住院,由离退处领导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探视慰问。

对异地患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,采取安排当地离退休同志代表前往探视慰问,或视频电话慰问。特殊情况由离退处领导安排人员前往外地探视慰问。

患病住院离退休人员慰问费从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列支,由服务保障科负责登记报销。

3. 慰问标准:

离退休同志一次住院期间,原则上只慰问一次。离退休同志当年多次住院,原则上慰问金只享受一次,探视可多次,特殊情况酌情考虑。

普通疾病慰问金:500/·年,危重疾病慰问金:1000/·年。慰问金以现金形式交于患者本人或其家属,需签具离退休人员慰问费签领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