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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大学离退休人员丧事办理管理办法
发布者:离退休人员工作处   发布日期: 2020-10-01 阅读人数: 10

为明确我校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事办理相关事宜,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,制定本管理办法:


一、原则

离退休人员去世后,丧事办理应坚持庄严俭朴、从简办理的原则。丧事办理由死者家属主办,离退处和原工作部门协办。


二、办理流程

1. 得知去世信息后,离退处领导或工作人员前往吊唁,置办花篮,与家属协商治丧事宜。

2. 在适当地点和网页张贴讣告。

3. 通知原工作部门撰写生平简介。

4. 根据去世人员职级,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。

5. 协助家属举行遗体告别仪式。

6. 协助家属来校办理丧葬费、抚恤金等后续事宜。+


三、遗体告别仪式的有关组织形式

 

去世人员职级

生平简介

宣读人

主持人

1

退休省管干部、离休干部

校领导

离退处负责人

2

正高职称人员、原正处级干部

校领导

离退处领导

3

副高职称人员、原副处级干部

原部门领导

离退处领导

4

其他人员

原部门领导

离退处领导


    四、吊唁花篮置办

去世人员身份

花篮署名

中国共产党党员

1

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

南通大学

2

南通大学离退休党工委

南通大学离退处

3

离退休第*党支部

4

原归属部门(代办)

民主党派

1

南通大学

2

南通大学离退处

3

原归属部门(代办)

4

所属党派南通大学委员会(代办)

无党派人士

1

南通大学

2

南通大学离退处

3

原归属部门(代办)


   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事办理过程中,离退处不再公费使用校内或租赁校外车辆,逝者家属用车自行解决。(20166月《关于离退休老同志逝世后用车问题备忘录》)    


五、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用车问题

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事办理过程中,离退处不再公费使用校内或租赁校外车辆,逝者家属用车自行解决。(20166月《关于离退休老同志逝世后用车问题备忘录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