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明确我校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事办理相关事宜,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,制定本管理办法:
一、原则
离退休人员去世后,丧事办理应坚持庄严俭朴、从简办理的原则。丧事办理由死者家属主办,离退处和原工作部门协办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 得知去世信息后,离退处领导或工作人员前往吊唁,置办花篮,与家属协商治丧事宜。
2. 在适当地点和网页张贴讣告。
3. 通知原工作部门撰写生平简介。
4. 根据去世人员职级,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。
5. 协助家属举行遗体告别仪式。
6. 协助家属来校办理丧葬费、抚恤金等后续事宜。+
三、遗体告别仪式的有关组织形式
| 去世人员职级 | 生平简介 宣读人 | 主持人 |
1 | 退休省管干部、离休干部 | 校领导 | 离退处负责人 |
2 | 正高职称人员、原正处级干部 | 校领导 | 离退处领导 |
3 | 副高职称人员、原副处级干部 | 原部门领导 | 离退处领导 |
4 | 其他人员 | 原部门领导 | 离退处领导 |
四、吊唁花篮置办
去世人员身份 | 花篮署名 | |
中国共产党党员 | 1 | 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 南通大学 |
2 | 南通大学离退休党工委 南通大学离退处 | |
3 | 离退休第*党支部 | |
4 | 原归属部门(代办) | |
民主党派 | 1 | 南通大学 |
2 | 南通大学离退处 | |
3 | 原归属部门(代办) | |
4 | 所属党派南通大学委员会(代办) | |
无党派人士 | 1 | 南通大学 |
2 | 南通大学离退处 | |
3 | 原归属部门(代办) |
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事办理过程中,离退处不再公费使用校内或租赁校外车辆,逝者家属用车自行解决。(2016年6月《关于离退休老同志逝世后用车问题备忘录》)
五、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用车问题
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事办理过程中,离退处不再公费使用校内或租赁校外车辆,逝者家属用车自行解决。(2016年6月《关于离退休老同志逝世后用车问题备忘录》)